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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News一、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拆除部分:原卫生间墙体、300*300集成吊顶、花洒、蹲便器、面盆拆除、地面砖拆除,原阳台墙体及阳台吊顶拆除(其中四间办公室无阳台墙体);
2.吊顶部分:拆换拆墙处吊顶,增加卫生间及阳台吊顶,要求同原室内600*600吊顶一致;
3.铺贴瓷砖部分:补贴拆除墙体处墙地面瓷砖补贴,铺贴原卫生间地砖,要求同室内地砖一致;
4.水电部分:原卫生间上下水封堵,增加一组立柱盆,原拆除墙体处开关及C45电箱移至附近墙面;
5.原木门拆除后更换方向并安装,如有螺丝眼处需修补处理;
6.原室内床及橱柜拆除后搬运至儿童医院三楼(无电梯)并重现组装完成;
7.位置位于行政楼五层西,共计八间办公室。
8.本项目需现场实地勘察,现场勘察请提前联系 徐工:18019800085
9.本项目工期为:10天。
三、质保期、付款方式及其他:
1.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合同质保期按照投标承诺书为准。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最高限价:6万元(超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投标总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垃圾清理、暂列金额、等各项费用,交钥匙工程)。
五、评标方法:
经评审有效最低价法
六、投标要求:
1.本次项目各投标单位需响应采购范围及内容。
2.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自行查看现场,核对本文中的工程量及相关内容,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
3.本项目投标人需承担采购文件中所有内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本医院无关。
4.中标人在施工期间所有涉及到本次改造项目的均属于本工程采购范围即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投标文件递交期限至2023年3月8日17:00时截止。标书一正二副,胶装装订成册后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标书递送或邮寄至滁州市一院招标办。地址:滁州市醉翁西路369号,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行政部四楼东招标办。
咨询电话:0550-3526032 (招标办)3526077(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3526026 (监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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