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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开展学术会议和医学活动(专栏2024年第九期)

近年来,某些医药企业假借学术会、科研协作、学术支持等名义,为医生发放所谓“讲课费”的不正当行为呈上升趋势,主要表现有:(1)活动过程中向讲课医生提供课件;(2)课件的主要内容是介绍药品的适应症及与其他竞品的比较优势;(3)部分会议当事人无法证明真实召开;(4)当事人组织医生参加学术活动未经医生所在医院同意;(5)没有真正达到学术推广的意义和价值,主要目的是推介当事人销售的药品,达到销售药品的目的。

在人员范围上,一些医药企业变着法地以“讲课费”名义向医生输送利益,部分医务人员也乘机钻空子,涉及到医院多个临床科室,上到知名专家,下到普通医生,有的听课医生也拿,有的随便发言几句的也拿,有的没有出席会议的也拿。

合规举办学术会议的核心,在于活动中不应当存在医药企业或其他相关企业向医生等具有特殊职权或影响力的主体输送金钱等不正当利益,以谋取医药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交易机会或其他不当利益的情形。

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学术会议是否真实发生。重点要求提供会议邀请函、会务安排、劳务协议、讲课课件、现场照片、转账方式、涉及金额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术会议的真实性需要有完整的证据、材料支撑。

(二)讲课费标准是否合理。2017年,国家财政部等3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公布讲课费标准: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学术会议是医务工作者医疗信息交流,新知识传播,疑难医学问题商讨的平台,是促进医生技能提高的重要一部分,也是促进医生技能提高的重要途径。对于医务人员参加学术讲课的必须符合“六个应当”及“六个禁止”。“六个应当”是指:举办方需合规合法,讲课酬劳应合理合法,审批手续必须履行,讲课内容需客观公正,交通住宿等接待需符合规定,整体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六个禁止”是指:严禁直接接受医药行业相关企业给予的讲课费,以及贵重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以编造学术讲课虚假理由或取酬明显超过本行业学会、协会推荐的讲课取酬标准等方式接受利益输送;严禁影响正常业务工作;严禁将学术讲课与引进、使用、推介医药产品挂钩或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商业广告宣传等行为;严禁学术讲课期间接受可能影响廉洁行医的各类财物或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向会议举办方、授课邀请方和医药行业相关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让学术会议正本清源,不仅是医药领域反腐的要求,也是减少低质量学术活动,提高学术交流效率的重要途径!


2024/9/25 16:09:42     浏览人次: 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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